明灯,金曲,白活

当买大开小买小开大连一赔二三的马都可以开不出的时候,你就成为明灯了,也好,生活总需要一些运气,无论好得还是差的,从而得以证明自己依然得到上天的眷顾,未曾被遗忘。

经过Sheppard地铁站的月台,每隔三五天,就有一中国老翁,在卖艺,有时是二胡,有时是长笛,吹奏的都是耳熟能详的中国曲调,特别能勾起乡愁的那种,每次我也自然的摘下耳机,陶醉于其中。曲子至今没有重复,我看着他身前,行人扔下的硬币,有时我想,他会不会也有自己的十大金曲,会不会有哪首曲子特别受欢迎而更能感动人群从而得到更多的硬币,如果有,他会不会有意无意多吹奏若干遍,或者不是为了钱,可以单纯的为了那种感动。金曲,既是金,也是曲,更是金曲。

有惊无险的生活才是最值得追求的。很多时候回想起来,过去生活的片断,只有有惊无险的瞬间最深刻的停留。有惊有险的事情逃不过人类本能的选择性痛苦遗忘,无惊无险的如雁过无痕再使劲也留不下一丁点谈资,俗称白活。

怪癖TAG

怪癖TAG

      val都同时点我名了,之前就见过了,不过是列出三个怪癖,才不到几天,就变成五个了,形势不对,看来还是尽快搞定它,干手净脚。况且我这人滥交,群众压力比较大,迟早出事,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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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规则:
      据说这是一个从台湾传过来的游戏,创始人为 Anais Lee 。 游戏的题目是怪癖。也就是说先在自己的 Blog 上写下五个自己的怪癖、奇怪的嗜好、异于常人的习惯。然后把题目丢给另外五个人,在文末附上这五个人的连结,并且到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 你被贴了。这五个被tag到的人,在自己的blog注明(并附上连结)是从哪一个blogger那里传来的题目(这时候引用功能就很好用),然后写下答案,再去贴另外五个人。如此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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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五个怪癖:
1。喜欢问为什么,但什么时候有答案,不介意。大概五岁的时候我就蹲在茅厕对着手中拿几张手纸,问自己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可以这么真地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我死了之后轮到谁去感觉我的存在,我又去感受谁的存在,而我的存在会不会影响别人的存在,或者别人能不能感受到我在尝试感受他们的存在~~~“你屙完未阿?”,sorry,那是我们住的那条街唯一的公厕,在那个坑外面,很明显有不少人感觉到我的存在,而且明显不希望我存在,太久,在那个坑上。
 
2。喜欢追求完美,但如果不完美,那也没关系,算了。
 
3。喜欢别人以为我很博学。最近在研究英文情诗,大前天晚上洗澡的时候在浴缸里面七步成诗:I am looking up to the sky, searching something from inside, though, I don’t know why, you are the only one in my mind~~~
 
4。怕烦。最怕别人烦。
 
5。最近几年才发现的,我经常吃剩最后一口饭在碗里,潜意识就告诉自己已经吃完了,开始聊天,看电视,或者吃剩下的菜,到收拾碗筷的时候,才惊觉还有一口饭。我学心理学的,自己请自己诊断过,应该是精神分裂早期,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看看可不可以挽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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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四点怪癖,我决定不去找五个下线了,这挂一漏万的事,实在是太烦了。各位有兴趣玩的,我当然是有兴趣读拉。
 
btw,戚,系你我至俾面咋,val仔纯粹沾D光,甘啦,你地两等我番去,一人请我食一餐,当无数拉~~~恩,澳门街,蒲挞,啧啧~~~

生活淡淡似是流水

昨晚跟两个初中同学聚会,谈机遇谈想法,晚饭之后余兴未尽,再去喝茶继续。

 

今天一觉睡到中午,真舒服啊。

 

前两天收到Faye的礼物,一直没机会言谢,打个电话过去,原来几个朋友正准备出门喝茶吃点心去,于是我也懒得做早餐(午饭?!),相请不如偶遇。

 

晚上有个朋友的生日party,礼物决定买lace雕花胸罩,四个壮士,其中一个,不点名了,说了一句死就死啦,大家就冲进了一家女士用品店。在33C和34C之间大家犹豫了很久,目测这玩意儿,谁也没把握。最后再搭上一条性感黑色小内裤,讲了十块钱的价,完事。

 

之后实在无聊,去打了一会儿高尔夫球。

 

晚上,zhoujian买了cranberry juice回来,于是调了两杯cape codder(cocktail的一种,也叫cape cod)。还有吃了Jet婆婆给zhoujian的油角子,有滋有味。

礼物

快开学了,回国腐败的都一个接一个的回来了,多伦多又变得热闹,收到两个roommate的gf们的礼物,很好看的T-shirt和一把精致的谭木梳。都烫了发,回国就像充电,一个比一个fashion。
 
最近也很少接飞机送飞机了,一起来的朋友该走的也走得差不多,还记得以前住在机场附近的那三年,来回机场不下四五十次。活在多伦多是很奇怪的,一些从来不联系只是留了个电话的朋友,也会找你接送,而一些在多伦多一直有联系的朋友,找你接送完了,就再也没有音讯了。我承认我是懒惰的,去留无意,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在滥交与博爱之间,我从来看不清一条分明的线。

10 years of win95

十年前的今天,MS发布了win95。一个划时代的产品。

时间过得真快,我接触电脑也有十四个年头了(大半辈子?!)。第一台电脑,历历在目,80386,4MB RAM, Trident 1MB vedio ram, 120MB HD, 1024×768 VGA monitor, 24pin printer, loaded with DRDOS 6.0 (not even MSDOS), top of line product back to those old old days, especially for a cmoputer idiot. 还记得当年的大富翁带我进入电脑游戏世界,后来的仙剑让我非正式离开电脑游戏世界,原来是同一个创作群;quick basic开始我的编程生涯,现在用的是VB.NET;十二张软盘的win3.1到现在一张DVD的windows vista(Longhorn);当年自制四条花线用串行口联网(8条连并联口也行)到今天的wifi,蓝牙。不数下去了,十年后,会是怎么样的世界呢?!

尽做

偷懒是没有必要的。这几天没有多少属于自己的时间,由于公司要赶一个prototype,整个周末都在不分昼夜干活。干,是一种美德。好,算是缓过气,有空看看最近download的电影,读些非计算机的书,但穿插着还是要背MCSD的braindump,虽然不复当年勇,但要问尚能饭否,答案还是超级肯定的。你见过不能盛饭的饭桶吗?

不是我不明白,实在是世界变化太快

大老板今天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室,说很遗憾,大家不能共事了,不是炒我,是他要离开公司了。
这个公司是他十五年前一手创办的,今天正在不断壮大之中,怎么舍得说走就走呢?
反正,他说他会哭的。
他是个大好人,属于那种地道的白人,从他身上学到了不少,做人的做事的。
不知道公司会因此有多大震动,发现了,总而言之,不到最后几天一个星期,谁去谁留,没有人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