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飞三藩

爸妈,我回家了,就好像以前我从深圳回来一样,不同的是,以前坐飞马,现在坐飞机。
恩,当然了,还有其他的改变,例如,刚去深圳的时候提一大包行李,衣服和书各一半,回来的时候都是些生活用品,但第一次来加拿大,两大箱衣服,现在回来却是衣服和书各一半,呵呵。
副产品还是有的,当年很牛的拿了个肄业证昂着头就去IBM做office boy,经过这几年一把屎一泡尿的把本科文凭拉扯出来后,再怎么说也能打肿了脸充个知识分子,再也不是当年的office boy了。office还是office,不boy了~~~
阿,对了,还有当年刚去深圳的时候很有份量的,140多斤,军训不到一个月,看到从远处走过来的我,你们曾经用了一个字:飘。如今再复当年勇,最新公布数字是155磅,不打算换算回公斤或者斤,数字通常都是表面的~~~(E同学,我对你的体重磅在大刻度那一段的准确度深表怀疑。。。)

Become More Real, More In the Moment

http://psychcentral.com/blog/archives/2006/04/13/become-more-real-more-in-the-moment/


Remember that all the love in the world doesn’t mean a thing if you also don’t fully love and accept yourself. Thinking that you do and actually doing are two different things. You cannot be truly loved until you learn that lesson.

  1. Do not build walls, for they are dangerous. Learn to transcend them.
  2. Live in the moment, for one is precious and not to be squandered.
  3. Take care of yourself, first and foremost.
  4. Drop the ego. Be real. And then watch what happens.
  5. All things are possible all of the time.
  6. Maintain universal flow. When someone gives, it is an act of generosity to receive. For in the giving, there is something gained.

"God on a Harley" – Joan Brady

世事如棋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刚毕业,到处发简历,早就听说IT这行工作不好找,但我依然信心十足。尤其是一份KPMG的聘请广告,看了要求,他们在找的简直就是我嘛,第一次把简历发过去,石沉大海,再发,渺无音信,再再发。。。到最后还是连一个电话interview都没有。
 
从明天开始,我就得每天去KPMG上班了,公司接了他们的单,去的就是去年应聘的那个部门,直到负责的项目完成为止。兜兜转转,还是逃不出我的魔掌,哈哈~~~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觉得我的profile陌生之中带着那么的一点儿眼熟呢 ^0^

工作小结(11个月)

say no

做人做事上,我是不管轻重的,客户同事有问没有不答,有忙一定帮,有求必应,绝对黄大仙,只要对方有诚心。一年下来,公司上下客户之间,都知道有事找William就行了。大家有时候看不过眼,很多人劝我要学会say no,但一转眼,他们自己就找上门,我心里纳闷,这位先生女士,我是不是该对你say no阿?!
我只是觉得,大家活着都不容易,为两餐到处奔波,上有高堂下有稚子的,有时候我能帮上什么忙,难道还要留着两手,故作扭捏。或者有时对方一个不小心,“滥用”了我,我其实应该提醒的,无奈沟通表达能力并不高明,这是我应该努力去学会的,或许这就是他们所说的say no吧。
 
 
激情

我一直都说,工作日跟周末对于我来说,没有多大区别,但最近竟然开始盼望周末。仔细想想,工作压力并没有增大,周末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庆典,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是缺乏了激情,我是比较倾向于用一些虚幻的东西支撑神经的。生活总是一松一紧最有趣,工作前半年是紧的,后面是松的,看来,现在又是收紧的时候了
 
 
move on

再干一个月就要跟老板辞工了,要把份内事干好,对于一些帮过我,给与过我分外关心的,尽量多出点儿力。“你已经完成了在加拿大应该做的事情,也该是离开的时候拉“ ,是Miss Guan的看法,也是最中要害的。对的,我要move on。
 

观魔

上个周末去了看现场大卫高柏菲,坐得比较靠前,试图看出一点破绽,失败。高柏菲这次没有飞,也没有变走CN TOWER,不过是把人变到夏威夷去。F同学坐在靠走道那边,给拉了上台去做“道具”,高柏菲帮她拍了张即影即有。我还以为他会把她变去夏威夷,我还想问她美签过期了没有,结果他只是揣着那张照片,摇身一变,消失,到了夏威夷而已。最后压轴的是把十几个观众变走,这个挺玄乎的,等着看什么时候有破解。还有那个变老爷车出来的,距离台上现场观众不到一米,叹为观止,那观众回到座位只懂一个劲儿地说“I don’t know, I saw nothing!"
 
接着去了花展,觉得以后一定要自己设计一个很别致的花园,其实,学园林也是不错的选择,Val同意吗?!哈哈
 
然后上了CN TOWER,一直在等太阳下山,看看华灯初上,等啊等,天终于黑了,最漂亮的一撮downtown却原来在餐厅那边,看看门口的menu,两个字:非常贵。蹉跎了几分钟,还是决定下去Marché餐厅锯牛扒,反正有人请,就放开肚皮吃了,味道不错。
 
考虑了一下,下次回来,我的私人飞机就停在这吧!

CN Tower

$$$ in need, friend in deed

交朋友不讲钱,但如果讲到钱,很多时候就能看的特别清楚。任何灵魂都可以出卖,就是价钱不同而已。查查去年3月的自己一个帖子,一年过去了,用铜臭论证了一段友谊,并不高明,但很实际。说到钱,很多人都假不了。

On the Road – Casino de Montreal, Mont Tremblant

Casino de Montréal

早起,由于是星期六,hotel的早餐要8点才开始供应,等不了了,胡乱塞几口面包的同时,在电脑地图上搜索了一下今天的行程,把主要的路名和高速出口抄在小纸条上面,心里默记着大概的方向,没有GPS,没有人帮忙看地图,幸亏地球是圆的,总不至于走不到。

 

周末凌晨的downtown格外冷清,正好可以拖着二档在路上慢慢欣赏,也不挡路。

 

赌场在一个小岛上面,慕名已久,听说海陆空三路都可以到这个赌场。五层高的主楼,的确是很有气势,加上好多层的parking和一层大平台,晚上灯火通明应该又会是另一番景象。想去玩玩21点,人虽然不多但全部桌子都是25块钱的,输倒是没有多少钱可以输就是担心赢太多了,毕竟是第一次来,就放赌场一马吧。从钱包抽了张20块去玩跑马机。本来想采取F上次在渥太华赌马的战术,无奈运气这东西天生学不来,买热开冷买冷开热,看一看手表,时间也差不多了,恶向胆边生,把剩下的全压在几个超级大冷上面,结果很自然的是建设赌场啦。

 

 

Mont Tremblant

老实说,这次来之前根本就没有打算滑雪的,一方面时间比较紧,另一方面也很疲劳加上身体不适,但就是昨天跟庞蒂尼亚聊起滑雪,她说这边的滑雪场一定会令我眼前一亮,世界各地的滑雪爱好者都蜂拥于此,把我说得很心动。之后知道了要在Montreal再往北开一个半到两小时的车,觉得有点远,她又帮我联系了附近的几个滑雪场,最后她还是苦口婆心的煽动我去Mont Tremblant,我考虑了一下,也不知道下次滑雪将会是什么时候的事了,算了一下时间,如果能早点出发还是可以的,就冲动了。可怜我还穿着皮鞋衬衣休闲裤,手套还没带,墨镜也没有。

 

一踩油门,就到了,开始后悔了,后悔没有带照相机和摄录机。这才叫雪山,才叫滑雪阿。山脚下拉着各式广告商的标语横幅,硕大的扩音喇叭放着黑人音乐,DJ在打碟,人们在叫嚣,不少高手在各种极限运动的场地上表演花式,整一个冬季奥运会似的。Blue Mountain我没去过,不过跟Tremblant相比之下,HorseshoeSnow Valley真是简陋得一塌糊涂。

 

本来上次说好了下次来滑雪就要修练一下skiing的,不过目睹如此令人兴奋的雪山,我还是觉得玩回snowboard会更尽兴。

 

没有带照相机,在网上随便找了两张照片,不过亲身上去滑下来,那才叫一个爽!!

 

 

 

On the Road – Montreal

出发 – 2006 03 03

 

比较没有面子,到处游说,都没有成功找到一个人陪我去montreal。结果只能孤身上路。

 

打从中国回来,就感冒鼻塞流涕,前天开始还喉咙痛咳嗽,昨天有点发烧头痛,可能是连续打了三种疫苗抽了两次血,不过小病怡情。

 

说回这趟出行,去montreal的路很简单,闭着眼睛都能到,晚上十二点半出发,没有两个小时就开始困了,连忙找个service center,买杯热咖啡和一点吃的,然后在车里倒头睡了十五分钟,立马精神百倍,我想,当年白求恩如果肯去睡十五分钟,可能现在还活着。

 

 

Tim Hortons

现在我正坐在Tim Hortons,担心不小心睡着了,随便找些东西写写,打发时间,面试是早上八点半,还有一个多小时。

 

这里通通是法文,看着menu,没几个字看得懂的,想照着读,都不会读,真不好意思跟别人说在加拿大呆了五年多,最后只懂说句merci。路名都是水蛇春那么长的,后来发现如果不去管那些rue, la, de par, les, et,提取主干之后,就好懂多了。

 

比多伦多冷,风大。缩着身子像企鹅一样走路,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企鹅是如此走路的了,因为这样走,好像真的没有那么冷。

 

马路地面的线都几乎不可见了,可能因为常年洒盐铲雪,而维护没有多伦多频繁。常常压着两条线走,有点像在中国。红灯不能右拐,很别扭,忍不住冲动,有几次还是拐了,听说外省车牌,警察叔叔会网开一面的。

 

在附近找到一个停车场,价钱有两个数字,其它法文没看懂,自动售票,想找个人问一下都没有,初步估计一个是每小时的,一个是整天的,埋单的时侯就有分晓了。

 

才过了十五分钟,怎么办好呢,罢了,不写了,天已经全亮了,上班的人群开始骆驿,看看书算了。

 

 

美签

美签我签得多了,唯一不同的,这次是移民签证,百分之一百一十不会被拒的,签证只是个副产品,纯粹是享受制作过程。

 

安检依然那么严,态度仍旧不冷不热,习惯了,我也不会用热脸贴别人冷屁股,收起笑容。循例在窗口收好材料,然后等被叫进房间,心里盘算着进去握了手之后,是说how are you doing, hello, 还是bon jour好呢?结果推门一看,里面又是一层玻璃窗,手都不用握了,于是说了句hi。美国人阿美国人,你怕什么?!

 

今天33,我到加拿大Montreal美国大使馆办移民美国,让我想起两年前,38,我到美国Detroit加拿大领事馆办移民加拿大,我问自己到底在捣弄什么?

 

 

麦当劳

从大使馆出来,肚子叫了,旁边就是麦当劳,我觉得,在快餐之中,只有麦当劳的早餐算是不功不过,可以用“吃”这个字眼而免于“咽”。不过这次薯饼有渣,很奇怪,刚才在Tim Horton’sdonut也是有渣的,要不是我人品有问题就是这边的面粉土豆有问题,或者都有。。。

 

Shopping

出来之后,面前就是St. Catharine, 购物街,如果不去逛逛mall,实在说不过去,虽然我对shopping一点兴趣都没有,反正订好的hotel应该还没能check in。举目都是法文,一下子成了文盲,不容易自我调整过来,终于看到一个英文比法文多的地方,书店Indigo,马上进去装十分钟知识分子,再出来。然后买了顶帽子,老外说的对,冬天室外人体90%以上热量在头顶散失,这会一下子暖和了。上次走这条路是5年前了,也是很冷,晚上。

 

Mont Royal

为了试验一下帽子的威力,打算上Mont Royal山顶上吹吹风,上两次上来都也是冬天,一次12月一次4月。还记得当时F说,夏天从这里看下去,会漂亮很多,不过我又是冬天来了。装了十分钟cool,觉得越装越cold,还是甭无聊了,走吧。下山的时候又感觉到了那种耳鸣,感觉没有变,变得只是感觉背后的那种感觉。

 

Hotel Champ De Mars

按图索骥,把车开到落脚的地方门口,就知道中招了。我是上hotwire定的hotel,之前并不知道是哪家,只知道是二星,在downtown,结果现在到了,怎么看都不像二星,而且在downtown的边上,最严重的问题是没有停车场,自己到旁边的停车场,停车费不包。

 

木已成舟,算了,况且我也只是想狂睡一觉,养养病而已。

 

前台是个美女,热情周到,我问了一些关于滑雪场的问题,她到处打电话还上网帮我查,跟她聊了很长时间,顺便请教了不少法文单词的发音,她名字叫庞蒂尼亚。

 

 

中餐馆

洗了个很舒服的澡,躺下大字形眼睛一闭就睡着了,毕竟三四十个小时没有睡还开了一段长途车。醒来已经是晚上八点半,出去找吃的。打算问问庞蒂尼亚附近哪里有便利店,买些喝的,但前台已经换了个大妈,而且态度一般。

 

一整天没有米饭下肚,觉得吃什么都不饱,于是还是凑到附近的唐人街,找了家中餐馆,叫了叉鸭饭,没有多伦多的三味好,但例汤够真材实料。

 

收到CIBC的留言,让我马上回电,原来是怀疑我的信用卡被盗,暂时停了我的卡,其实,我只是在多伦多以外加了几十块钱的汽油,买了顶帽子而已,需要不需要停我的卡阿!对CIBC是越来越没有信心了。

 

 

TD

然后去哪里?Montreal美女多身材好,当然要去table dance见识一下,昨天J说正点,K说只见到肥婆,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亲自去“调查”一下好。一路上有好多家,去哪一家呢?随便吧。

 

调查结果是,还行,不至于说比多伦多好很多很多,可是气氛的确迷人一点,身材也好一点。但由于我是一个人去,过来搭讪问我要不要跳独舞的特别多,也不是没跳过,不过兴趣不大。

 

 

写写游记

回来Hotel,洗了个澡。我一向没有写游记的习惯,读的书少,写的都是流水账,但现在反正要等着头发干,不妨交代一下。刚才在便利店买了些吃的作为明天早餐,顺便捎了瓶红酒,给自己庆祝一下。没有红酒杯,还是头一回用一次性杯喝红酒,都不知道是浪费红酒还是浪费了那个杯?一边写,一边喝,还吃了几片方包。白酒配白肉,红酒配红肉,但既然是吃方包了,就无所谓了。

 

好了,睡觉去了,明天5点起床,去赌场,玩几手,然后天亮了就出发,去滑雪。

 


Those were written on the road, if I had the time and mood, will finish it up tomorrow, time to dr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