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钱
那天C同学给我发了MySpace的创立传记,我突然对网络的商业模式有很大的感触(CW, pls don’t hesitate to send me more links like that, I love stories). MySpace让我想起了校友录chinaren,2000年左右,那段日子曾几何时我是每天都要上chinaren至少一次的。Chinaren其实没有做错什么,就算是错,也只是错在:纸币,确实不是一种很耐燃的材料。
品位
说道chinaren,就想起sohu,我从来没有上门户网站的习惯,但当初也不减我对sohu上市纳斯达克的期许之情。今天上去看看,不禁摇头,献上屏幕截图一幅,这是sohu热点串串烧。
http://static.flickr.com/91/225916802_b5971c23c3_b.jpg
我自诩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自不敢在父母面前打开这样的网页,不知道张朝阳会不会让他的子女观摩这中国数一数二的网站。自从美国近来开始强制征兵之后,我觉得老美更加不应该厚着脸皮指责中国的人权问题,但国人也不大应该再宣传资本主义的声色犬马,而置自己各种低级趣味于不顾。一百步笑五十步。
骑虎
很多人愿意花几十块钱买一本漂亮的相册放照片,但要让大家肯花$2去买个空间在flickr.com上面放照片,flickr要开放多少free account,买多少服务器和硬盘,花多少精力在load balancing, global distributed的设计上,才能让flickr蜚声全球。同样骑在老虎上的还有YouTube,和上面提到过的MySpace等,的确是很威猛,但烧钱猛于虎,在一段时间内找不到踏实的盈利点,甭想“三碗不过冈”,你以为你是武松?不过人就活那么一回,能骑一次虎,不枉矣。所以各位在上面提到的网站公司里奋斗的青年才俊们,我是羡慕你们的,毕竟烧的钱,有很多是烧到你们口袋里的,hoho~~~
好了,接下来的是我自己在思考前面路该怎么走,才能不再次沦为负资产(期望明年中脱离负资产,^_^)的时候,总结出来的关于.com的一些比较枯燥的理论。其实不足为外人道,总结的很好的文章满街跑,只是如瓶子说的,想记录下来,以后自己看。
dotcom面对的客户(上帝),可以分成Consumer和Business,简单说就是普罗百姓和那些只要能赚大钱,不介意花小钱的各行各业。
每一个dotcom提供的主要产品,也可以简单的分成两类:Tangible和Intangible,
用坐标来表示上面的分类,可以得出四个象限,如下:
Business, | Business,
Intangible | Tangible
———–|———-
Consumer, | Consumer
Intangible | Tangible
先说第四象限:Walmart.com,McDonalds.com,LouisVuitton.com等,最大特点:就算没有dotcom,他们生意还是能照样做。网站只是附加价值的东西,很好。为数不多的例外,如Amazon.com,再也难以出现第二个amazon。
第一象限:eBay.com等,其实,在这个象限的,很多都横跨一四两个象限。还有很多自己开展dotcom作网上购物车,进行买卖的朋友,都是跨着这两个象限在生存,底线是价格。
第三象限:例子就太多了, Yahoo.com, Google.com, MySpace.com, YouTube.com, flickr.com等。在我看来,这是一个“骑虎”的象限,因为他们的“上帝”是他们的盈利点,却不是给钱他们的人。请付过钱给Yahoo, Google, MySpace, YouTube, 或者flickr的同学举手。不多吧?但我还是要举一下手,我买了个flickr的付费帐户,其实当时一方面是有业务上的需要,另一方面我觉得两块钱一个月我TMD还算负担得起。不要跟我争辩其实他们也有很多收费用户,坦白说,如果没有不断的VC注资和广告费的收入,凭那点收费帐户的比例,这些网站统统死翘翘。这是一个“一将功成万骨枯”的象限,What thousands must die, so that Caesar may become the great. 所以这也是Caesar诞生的象限,媒体的焦点。也有为数不多的跨在这个象限和我最感兴趣的第二象限的dotcom,例如PayPal.com
第二象限:salesforce.com,Alibaba.com,Peoplesoft,还有我现在就职的公司(名字不便写在这里,想知道的可以问我)。这也是我的方向。
如果同样是提供Intangible的东西,是什么让我坚信Business是比Consumer更称职的“上帝”呢?我的考虑是Business和Consumer在购买偏好上的本质区别:Business买Intangible的东西,Consumer买Tangible的产品。
试想一下黎民百姓(你我他/她)的日常支出分配比例,花在摸不到抓不着的东西上有多少,最大的一笔,如果在北美可能就是交税,但你不能成立新政府去图利,所以你赚不了Consumer这笔钱,其次的可能是保险,但我知道有很多人是不买的,有侥幸心理,万一没事发生,保险就白买了,可从来没有人不买吃的喝的,兴许我不吃不喝几个月也不死,那不白吃了,那才叫白痴了!很多人觉得花几百块买个LV手袋,或几万块买车几十万买房,都是很合理的,但要你花个几百块听个讲座或者几百块理一次发,不是大家都觉得可以接受。我不是在探讨该如何消费,我想强调的重点是:Consumer不习惯花钱买Intangible的东西。
相比之下,Business买Tangible的东西,除了些文具,租个办公室,进原材料等,其它花费几乎都是Intangible的东西,包括员工的薪酬, PR, marketing,accounting, research, management, advertising, training等, 数不胜数,挂一漏万。Consumer花钱买了米回来煮了就吃了,公司花钱请你回来却没有把你煮了吃了,只是吃了你的时间和精力,而时间精力都是Intangible的。所以,Business天生就是习惯消耗Intangible的产品的,你面对Business,经营一个dotcom,贩卖Intangible的产品,销出去了,顺理成章。
我以前做过dotcom,在第三象限挣扎,死掉了原也不奇怪,我不是凯撒,就是那must die的thousands之中一个,不用灰心。There is an old saying, dotcom dies.